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訂全市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對區縣的財稅政策、財稅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并組織實施。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有關財政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三)負責管理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制定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市級部門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和調整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全市和市級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全市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組織工作。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四)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按照權限審批或報請市政府審批地方稅費的減免工作。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研究擬訂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負責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和相關制度并監督管理。
(七)貫徹落實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編制區縣政府債余額限額計劃。負責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貸(贈)款管理相關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協調管理;負責國債遺留問題和特種國債兌付工作。
(八)牽頭編制全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資產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九)研究擬訂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按規定管理財政政策性金融業務。制定全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政府融資拓展業務;負責市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
(十)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擬訂并執行政府與企業的分配制度和辦法。研究擬定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十一)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配合做好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負責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配合做好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管理。
(十四)承擔全市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全市會計信息質量。指導并監督區、縣、鄉財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
1.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級和區縣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級和區縣財政關系。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分類,規范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區縣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貫徹落實國家深化稅收制度改革政策。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范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市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征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和市財政局及時共享。
2.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資產配置標準;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相關事項的審批;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經營資產的審批和國有資產收入(收益)的監督管理;向本級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告工作。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協助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等有關具體工作。